关于申报201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专项奖励的通知

时间:2018-03-21浏览:130

各位老师:

现转发科研处《关于申报201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专项奖励的通知》,请申报老师根据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并与323日前把相关材料报送院科研办(208室)。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201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专项奖励汇总表(导出模板).xls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学术论文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doc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6).doc

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奖项奖励标准.docx

附件5:安徽财经大学智库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修订).doc

附件6: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参与标准制定与获得专利授权的科研奖励及工作量认定办法(修订).doc  

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处文件   

校科字〔201812


关于申报201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专项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201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专项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奖项、智库、专利等)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凡未在科研系统里登记的成果,一律不以认证。

2.申报的科研成果中论文成果依据《安徽财经大学学术论文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10)和《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6)》,奖项依据《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奖项奖励标准》,智库成果依据《安徽财经大学智库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修订)》(校政字2016131),专利成果依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参与标准制定与获得专利授权的科研奖励及工作量认定办法(修订)》(校政字201652)。

3.申报的外文来源期刊论文需上交复印件和检索证明,奖项、智库、专利成果需上交复印件。

4.龙湖学者、博士科研基金等人才项目科研考核目标范围内的科研成果不在申报范围,不予额外奖励。

5.所申报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奖项、智库、专利等)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分类导出,负责对申报的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导出的汇总表经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于2017326日前交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accggl@163.com

联系人:张大洋联系电话:3177735

附件:

1.安徽财经大学201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专项奖励汇总表(导出模板)

2.安徽财经大学学术论文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3.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6

4.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奖项奖励标准

5.安徽财经大学智库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修订)

6.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参与标准制定与获得专利授权的科研奖励及工作量认定办法(修订)

科研处

20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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