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丰富课程建设,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申报2015-2017级通识选修课和个性化学习平台开设新课程。
注意事项如下:
1、满足开新课条件
(1)课程库中不存在该课程;
(2)课程内容和大纲与原有已开出的课程内容有60%以上不同;
(3)课程名称变更或课程内容仅为原来一门课程或几门课程的简单修改、补充、分解的,不能视为开新课。
2、经过学院(部)教授委员会认定
请填写《开新课申请表》并附大纲,于2018年5月25日之前将打印稿送交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zlk2017@163.com
经认定后纳入下学期授课任务。
教务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