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转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7-06浏览:537



各学院:

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11号)》及《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字〔202057号)等文件要求,实践教育周为1-6学期每学期考试结束后第一周(即第20),学期劳动周和专业调查与实习周同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制定工作计划

各学院制定各专业的实践教育周工作计划(其中2020级本科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务必结合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要求制定),加强实践教育基地条件、实践教育内容的审核,加强实践教育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践安全和质量。

二、实践教育周工作安排

(一)参加范围

2018-2020级本科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学生根据本专业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包含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计划,下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开展形式与成果形式。为确保学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安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本次专业调查与实习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可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网络资源、在线人物访谈、虚拟仿真项目实习或其他线上渠道,完成本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在疫情风险等级低的地区,学生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开展线下活动,学生进行专业调查与实习需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三)时间安排


序号

项目

时间

说明

1

建立任务

75日前

教务处在“学习通”APP实践教学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建立实习任务,并将师生对应关系导入系统。

2

制定计划

79日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制定个人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明确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地点、开展形式、成果等内容。

3

审核计划

712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及学生个人特点,审核学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指导学生修改完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4

过程管理

714-720

学生按计划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根据疫情风险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

5

提交成果

910日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习成果,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6

评定成绩

917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专业调查与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评定(百分制)

7

资料存档

926前完成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留存。第六学期进行成绩汇总,六学期平均成绩即为专业调查与实习总成绩(同时认定为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总成绩),报教务处(学籍科)导入本科教务系统(成绩库)。

注:1234为建议时间,师生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实施;567时间严格按照上表时间进行。




    附件一:专业调查与实习手机端教师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专业调查与实习手机端学生操作手册.docx


      教务处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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