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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画板画架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23浏览:312


一、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画板、画架为我院资产,由学院指定地点存放归还。艺术学院师生及工作人员均有权按照规定借用。

第二条 画板、画架为艺术学院教学设备。使用者(学生、教师、工作人员)有义务保护所借资产的完整性,做到无损借岀,无损归还。

二、借还方式与管理

第三条 画板、画架首先保障教学功能,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可以支持其他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根据全院课表,统筹使用。借用画板、画架需填写借用申请表(见附表1),申请表需实验中心主任(或实验中心主任指定专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 借用流程包括书面申请、登记出库、搬运、使用、归还入库等,做到谁借用,谁归还;哪里借,哪里还;按时借,按时还。

第六条 须提前1-3天与管理人员联系并填写借用申请表,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如因未提前联系导致教学事故,相关责任与管理人员无关。

第七条 在未得到院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严禁将画板、画架租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 每学期初、期末,实验中心指定专人对画板、画架总量及画板画架的无损数、修复数进行统计;每学期末(第19周)集中维修,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第九条 画板、画架使用期内,借用者丢弃或严重损坏画板画架,按照原物赔偿。

第十条 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硕、专硕)、本院学生参加校内的教育部书画等级考试借用画板画架参照此办法执行。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日起正式施行,解释权归艺术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1317

附表1

艺术学院教学设备借用申请表(画板、画架)

使用人


联系方式


班级/部门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借) 年 月 日(还)

用途


使用位置


数量

画板 画架

使用人签字


院领导审批意见


管理员签字


归还回执单

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租借,现已归还入库。

特此回执!

管理员:

年   月    日


(注:归还回执单请妥善保管)


艺术学院教学设备借还登记表(画板、画架)

序号

出库日期

数量(个)

入库日期

出库签字

入库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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