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学成果认定及奖励办法》(校政字〔2019〕23号)和《<安徽财经大学教学成果认定及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校政字〔2020〕35号)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学成果认定及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教学成果的第一成果人按照文件要求填报教学成果认定登记汇总表(附件4),奖励经费需要分配的请填写奖励分配方案汇总表(附件5)。申请教学成果认定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教务处公布的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不需要提供)。2019年教师指导学生活动类成果奖励已按《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试行办法》执行,不再进行认定及奖励。
二、材料报送
各教学成果所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2019年度教学成果认定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教学成果认定登记汇总表》《奖励分配方案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jwczlk2017@163.com。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教学成果认定及奖励办法(2019).pdf
4.教学成果认定登记汇总表
5.奖励分配方案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