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校政字〔2017〕40号)和《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169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向专业(类)提交申请,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现对艺术学院2018级专业(类)分流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书面查询申请,到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申请查询。
公示时间:4月15日-4月17日
联系人(电话):陈永红(3173098)
艺术学院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