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积极贯彻落实“新经管”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学校专业及课程建设水平,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方案》(校政字〔2019〕2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安徽财经大学“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一流专业应为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含振兴计划)中的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项目。
2.申报一流课程应为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含振兴计划)中精品开放课程、精品线下开放课程、MOOC、智慧课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项目,且取得一定的效果,或获得结项“优秀”等级的优先立项。部分建设效果较好的校级专业和课程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报程序
各学院(部)对标自评、择优申报,学校组织遴选。具体流程:发布申报通知、采集数据、受理申报材料等——组织遴选——立项公示。
2.时间安排
(1)4月3日—4月20日,各学院(部)对标自评。
申请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安徽财经大学一流专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一流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3)。
各学院(部)审核,填写项目《安徽财经大学“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
(2)4月21日—5月8日,教务处整理申报材料,组织遴选。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及负责人应认真研读并依据《安徽财经大学“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方案》的要求,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密切联系我校实际情况,统筹申报项目。学院(部)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原则上学校不予评审。
2.每类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项目参与人每人不超过两项。各学院(部)要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建议不予申报。
3.项目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项目题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排序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由原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在学院审核后,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验收。
各学院(部)应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认真核实材料,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电话: 0552-3171098
电子邮箱:jwczlk2017@163.com
附件:
件1:安徽财经大学“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方案.docx
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