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8-2019-2春季学生、教师用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切实做好本季征订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订教材原则
1.选订教材要遵循学校《教学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优先选用: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近五年出版的教材,不能选用未出版的教材。同一课程编码只能选用同一本教材;
必须使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教材必须使用已经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具体参见附件1);
选修课教材选用:在选修课开课通知下达后一周内,如需要订教材的任课老师填写《教材征订单》报送教材服务中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编教材,不得在校内向学生私售教材和辅助教材。
2.各教研室在选用时要征求广大教师意见,集体研究教材选用;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核教研室选用结果,确保选用质量;校教材服务中心在整个过程中通过指导和监管,确保选用程序规范。
二、选订教材程序
1.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按照“教材征订表”样式(附件2),将此表按开课教研室分解到各教研室,由教研室初步选订教材。
2.各教研室组织教师选订教材,特别注意避免多订、漏订、错订教材。
3.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教学秘书将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分别汇总后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于12月10日前报送图书与信息中心教材服务中心。
三、报送时间:
本次教材征订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请各环节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
对不按规定选用、提交教材,造成教材漏订、错订的或报送时间不及时造成的教材供应问题将按教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和处理。
联系人:盛剑锋联系电话:138552497383126237(O)
E-mail:acjcfwzx@126.com
联系地址:图书与信息中心7楼教材服务中心
图书与信息中心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