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术影响力,鼓励教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学校拟对一批专著进行出版资助,现将专著出版资助的申报及后期资助出版经费的报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著出版资助的范围
1.申请出版作品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在职的教研人员,并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是: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范围相一致的相关学术成果,在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形成的专著,以及经国外出版机构正式授权在境内出版发行的外文类专业性译著;
3.出版基金对下列成果予以优先资助:
(1)与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建设密切相关的学术性成果;
(2)博士学位论文在通过答辩后修改完善的成果;
(3)结合学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以服务社会为目的而形成的研究报告(已获资助的除外)。
专著出版资助的申请
(一)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安徽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书稿“前言”、“目录”、内容简介及参考文献一式三份;
3. 完整的书稿清样一份;
(二)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形成的专著,申请人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论文原稿一份;
2.答辩委员会意见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以专业性译著申请出版基金资助,申请人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 外文版原著一部及译著书稿三份;
2. 国外出版机构正式授权证明一份;
3. 国内出版社的翻译委托书一份。
(四)申请人提交的书稿必须立论正确、观点新颖、分析透彻、语言畅达、逻辑清晰,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意义。每部著作的字数原则上不低于15万字。
专著出版资助的受理
(一)专著出版资助采取“先认定再资助”的方式。
(二)请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人于2018年11月16日前提交拟资助出版专著的所有材料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三)拟资助出版专著的认定程序为学院(部、所)教授委员会书面推荐、科研处形式审查、同行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及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续出版工作应按批准类别在一年内完成。
(四)凡获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扉页处明确标示“本书受安徽财经大学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完善后成果除外,但是在作者简介中安徽财经大学必须是第一署名单位)。
四、资助著作经费的报销工作
(一)报销范围
学术著作出版单位及印刷单位出具的出版和印刷费用。
(二)报销程序
1.向图书馆赠书10本作为馆藏并获取回执。
2.向科研处交5本作为成果存档。
3.将相关票据通过财务报销系统选择负责人为科研处负责人,项目名称为“专著出版基金”,进行报批。
4.个人持已批准的票据到财务处报销。
联系人:张大洋 电话:3177735
特此通知!
附件:
科研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