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据学校科研工作整体安排,现启动2018年度下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
1.《结项审批书》一式一份;
2.《项目研究成果》及《成果简介》各一式三份;
3.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4.出示成果原件(学院负责审核,无需提交科研处)。
注:
①《结项审批书》等所有涉及财务、审计部门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到财务、审计处办理;、
②依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成果中出现以下情况,科研处不予受理其结项材料:主持人没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成果;成果没有课题名称及编号;成果与科研项目无相关性;成果没有达到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
③纸质版材料由学院统一接收后按规定时间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及《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学院汇总后发送到科研处邮箱:ackyc22@163.com;
④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以便于科研处组织鉴定及办理结项手续。结项材料集中接收时间:11月22日—11月23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明
电话:3175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