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8-09-26浏览:241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提高教研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加强系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校政字〔201626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开展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主要为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具体包括:

1. 各相关单位所属的系(部、分部、中心)、不设系的教研室及其负责人。

2. 各相关单位所属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及其负责人,校管跨专业实验教学中心及其负责人。

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1.考核期间:2017年度

2.考核时间

1)各相关单位自评时间:2018925-929日;

2)学校考评时间:2018108-1012日。

三、考核方式

1.单位自评。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工作量化考核表(2017)》(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及其负责人工作量化考核表(2017)》(附件3)对各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2.校级审核。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基层教学组织及负责人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的考核等级。

四、考核结果

1.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量化得分:优秀≥8585>良好≥7575>合格≥60,不合格<60)。

2. 全校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名额不超过参评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10%,良好的名额不超过参评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30%,合格与不合格不低于参评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60%;各学院(部)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推荐为优秀与良好等级的,以合计数不超过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总数50%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在全校范围内确定优秀和良好等级。

3. 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学主管部门确定2017年度校级优秀及良好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名单并发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于2018930日前将本部门《安徽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表》(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wczlk2017@163.com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及负责人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工作量化考核表(2017年度).xlsx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及其负责人工作量化考核表(2017年度).xlsx

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表.xls

教务处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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