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经艺术学院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第一条 推荐对象为我院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二条 推荐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
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补考重修课程(辅修专业例外)。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
第三条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交个
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申请书;
②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及获奖情况;
③大学英语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院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前六个学期各门功课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及所在专业名次;
⑤班级推荐意见。
第四条 推免生总成绩由六学期考试课总评成绩(占70%)、获奖情况(占15%)、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占15%)三部分组成。
第五条 各专业六学期考试课总评成绩按平均成绩计算。
第六条 科研与创新能力
1. 论文:二类6分;三类4分;四类2分(只算2篇)。其中: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署名为安徽财经大学;论文依据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处有关论文分类标准确定。
2. 作品:作品参展的级别分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国家级奖项:一等奖25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优秀奖10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市级奖项不分等级,均为1分。
3.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6分;使用专利4分;外观专利2分(只算2项,且为第一申请人)。
4. 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6分;省级4分;校级2分。(仅限项目主持人)
第七条 学科竞赛获奖成绩依据比赛组织单位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所盖公章必须是政府机构公章。其中国家级每项最高25分;一等奖及以上奖25分;二等奖为20分;三等奖以及以下奖为15分。省级一等奖以及以上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及以下3分。市级不分等级,凡获奖均1分。学科竞赛集体奖取前三名,其中负责人(排名第一)获得竞赛相应级别加分,排名第二和排名第三者分别获得负责人相应分值的0.5和0.4。
第八条 获奖成绩还包括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活动中做出贡献,受到党政军团等相关组织做出书面表扬等情况。根据表彰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市(校)级,分数依次为25分,5分、1分。校级的必须盖安徽财经大学党委或者行政公章。
第九条 遴选程序:个人申请后,学院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出总成绩,在此基础上进行遴选。
第十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鉴定意见,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以实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强制排序,遴选出学院拟推荐名单。
第十一条 学院将最终遴选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处。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