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校政字〔2017〕40号)、《关于开展我校2016和2017级学生专业(类)分流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8】23号)和《艺术学院2017级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对艺术学院2017级专业(类)分流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书面查询申请,到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申请查询。
公示时间:5月9日-5月11日
联系人(电话):陈永红(3173098)
艺术学院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