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7级专业(类)分流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2018-05-06浏览:268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校政字〔201740号)、《关于开展我校20162017级学生专业(类)分流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823)和《艺术学院2017级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学院对2017级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分流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7-58

联系电话:3173098

联 系 人:陈老师

附件:2017级专业类分流资格审查公示.xlsx

艺术学院

2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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