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校政〔2017〕40号)和《关于开展我校2016和2017级学生专业(类)分流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8】23号),为积极稳妥的推进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级学生专业(类)分流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1. 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工作,严格程序,规范实施。
2.实行学生自主选择和专业择优选择相结合原则。
二、分流对象
符合学校规定的2017级在校本科生。
三、分流计划
第二学期,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在学院依据学生志愿进行专业类分流,专业分流低于13人的专业不能开班。
四、专业类分流申请条件
1.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 符合学校专业类分流基本原则。
五、录取规则
志愿优先、遵循成绩相结合。
六、分流工作实施程序
1.学生入校后,学院各系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专业教育,包括专业介绍、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并向学生公布相关专业分流政策,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类分流安排安排在第二学期,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秘书负责初审,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如存在异议,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请,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4.教务处为专业分流学生办理学籍变动等手续。
七、分流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院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各系结合本专业发展规划配合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两次专业分流工作。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魏国彬、汪麟
副组长:许心宏、邹荣桂
成员:徐豪、王峰、丁李、石川、谭陶、陈永红
秘书:陈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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