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6级专业(类)分流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2017-06-06浏览:515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校政字〔201740号)、《关于开展我校20152016级学生专业(类)分流工作的通知》(校政字〔201742号)和《艺术学院2016级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学院对2016级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分流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65-67

   联系电话:3173098

   联 系 人:陈老师

 

附件:16美术学类资格审查公示.xlsx

      16设计学类资格审查公示.xlsx

 

艺术学院

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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