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时间:2017-04-10浏览:678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校青字〔2017〕25号)文件精神、增强我校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和调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手册》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无补考重修(第二专业除外);

4、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助人为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团员;

5、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它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的团员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

1、在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团的工作;

2、积极、主动为青年学生服务,努力工作,较好完成党政部门和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在青年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的学生团干部;

3、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它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的团干优先考虑。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

1、团支部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工作积极,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对团员青年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2、按照校团委和学院团委的工作要点积极完成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常规工作,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记录支部工作和总结;

3、结合班级具体工作情况,日常工作有特色,新媒体建设有成效,按照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发动面广,效果显著,资料保存完整;

4、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团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指导下,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要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采取民主评议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照条件,严格要求。

2、本次参加评选的范围本科生为2014级、2015级和2016级,研究生为2015、2016级的在校在册团员和支部。参评人员要认真填写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3、优秀共青团员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团员总数的5%,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团委(团支部委员以上)团干部总数的20%,先进团支部数不超过参评团支部数的20%。

4、各学院团委在评选时要保证基层团支部的申报名额,各支部获得的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不得少于1名,优秀共青团员名额不得少于1名。

5、28岁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可以参加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名额分配

1、优秀团干:14、15、16级,每班1名(只有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可申请)。

2、优秀团员:16级秘书、16新传类班级、15级新闻0班、14级广告1、2班,每班2名;其他班级每班1名。

3、先进团支部:14、15、16级每班均可申请。

4、需要交的材料有:

(1)申请优秀团员、团干: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辅导员意见及本人签字)、申请表(自行下载)。将电子版、纸质版于4月12日(周三)上午8:30-11:30,交至团委办公室。

(2)申请先进团支部: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4月14号(周五)上午8:30-11:30,交至团委办公室。

 

附件1:优秀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2: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3: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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